各位公众:
你们好!
我单位于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已委托山西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庄则沟村
建设规模及年限:占地面积约为7.4876hm2,核算库容为75.41万m3,堆放矸石约113.12万t。项目区通过开发整理,共可形成乔木林地5.1747hm2,灌木林地1.7541hm2。沟渠0.5588hm2。
建设内容包括:填充工程、拦挡工程、排水工程、坡面防护工程以及土地复垦工程。
预计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场地排水、拦挡坝等基础工程建设期0.2个月,填充作业期1.4年(年堆放矸石约80.68t/a,库容可堆放矸石113.12),土地复垦期0.4年,后期管护3年,合计服务期限5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总134670310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山西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19935673853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通过邮箱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来源:)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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