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孙娇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日前,正式公布《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此次政策调整明确各类人群的申请标准,精准解决了百姓住房难题,推动“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门槛降低覆盖更多住房困难群体。政策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四类群体。首次将环卫、公交从业人员、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孤儿等列为优先保障对象,对符合条件且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户型选择上给予倾斜。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可直接申请公租房,简化流程。
据悉,我市住建部门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确保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避免“一刀切”。申请方式更便民,即日起,潞州区政府、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对市民提交的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财产认定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流程将进一步规范化。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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