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业综合治理
营造健康金融环境
——市金融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出重拳、扫黑恶、抓监管、优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金融办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模式,深入推进我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净化了行业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结合“三零”单位创建,对全市17家融资担保公司、31家小贷公司、24家典当行合规情况、风险防控、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9类经营问题,约谈高管4人次,下发整改通知60余份。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条,经公安部门核实,1条查实,4条查否。
抓机制,重部署,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市金融办党组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全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年度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各县区金融办、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召开推进会,聚焦行业监管,压实各方责任,突出重点,全力推进。
抓宣传,重引导,
不断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市金融办运用多种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进行广泛集中宣传,不断提高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度。
组织各县区开展“七进”宣传,使广大群众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营造“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氛围。同时加强对小贷、担保、典当三类公司宣讲,使经营者认识到涉黑涉恶的危害性,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行为。
利用节日、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打击非法放贷等专题宣传。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组织专题宣传3364场,参与群众52万余人次;刊印宣传标语600条,播放宣传片451次;网络发布作品542条次、点击转发23万条次、发送短信75万余条;张贴海报5300余张;LED播放11万次、发放传单11.9万份;媒体专题报道18次。
开展“长治金融大讲堂”处置非法集资专题讲座,对各成员单位、金融机构、社区代表进行培训。深入县区向广大基层综治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基础知识。
抓综治,重规范,
逐步净化行业环境
市金融办先后组织各县区和三类公司召开监管和扫黑除恶专题工作会,传达全省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对三类公司扫黑除恶责任落实提出了要求,各县区金融办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三类公司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
运用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取消2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指导3家小贷公司退出市场,进一步净化了行业环境。针对三类公司违规经营、放贷等问题,做好审计调查整改工作,建立整改清单,结合机构自查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抓线索,重排查,
有力整治突出问题
印制《关于举报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3000余份,在全市所有金融机构和三类公司1360余家经营网点和市内10余家大中专院校张贴发布。
对全市17家融资担保公司、31家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指出问题,落实整改。检查发现9类经营问题,约谈高管4人次,下发整改通知60余份。
围绕“套路贷”、“砍头息”、“校园贷”、暴力催收等行业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线索排查、明察暗访,对客户进行了电话回访。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合作,对高管或股东以公司名义开展涉黑涉恶活动进行排查,确保了整治效果。
抓督导,重创新,
探索长效管理模式
出台《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机制》,对潞州区、上党区和长子县等县区进行专项督查,完善了线索排查、移送、信息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细化了监管流程。
根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制定《长治市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发挥社会综治单元的作用,监测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组织潞州区、上党区、长子县三县区开展网格化试点。潞州区常青街道、西街街道、东街街道等基层组织依托综治网格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等活动收效明显,为平安长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来源:)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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