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记者高文婷报道:分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张贴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宣讲、提供咨询解答……6月22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市未保办、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市县两级同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当天,在活动现场,各县区和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在临街便道向过往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结合本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职责要求,通过向群众分发宣传单、宣传手册以及印有宣传口号标语的手提袋、扇子,张贴条幅、摆放宣传展板以及为群众进行现场宣讲和提供咨询解答等方式,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社会共识,提升了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单位随后还将利用其它时机和场合,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乡村(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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