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揭晓,1881个集体被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我省山西国术之光国际艺术交流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广场警务室等34个集体上榜。
此次命名由共青团中央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命名对象经综合考察、逐级推报、集中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这些集体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窗口岗位、一线单位、服务平台上展示了新时代青年的文明风采,作出了“青年文明号·青春心向党”的响亮回答。
据了解,青年文明号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是面向职业青年群体,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理念,弘扬职业文明、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7年来,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守正创新,不断突出创建导向、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创建标准,在引领时代风尚、推动行风建设、动员青年建功、服务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
山西日报记者李炼
(来源:山西新闻网)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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