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慎终追远、缅怀逝者的重要节日,上坟烧香、烧纸钱等野外用火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做好我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长治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宣传,传递新风
广大市民要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四、自我约束,减少隐患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五、沉着应对,科学处置
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时,要进行劝诫,要做监督者,不做旁观者。如果发生火情,切勿盲目扑救,应当直接拨打市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12119或0355-3033398、3081059)报警。严禁未经过培训人员及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长治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为建设平安长治、绿色长治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我们携起手来。
长治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3月31日
(来源:)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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