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区将此项工作作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高位推动、典型带动、督查推动的“三动”工作方法,确保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活动得到有效推进。
按照省、市要求,该区出台《长治市上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办法》,对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硬件和软件进行规范。成立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活动督查组,对区综治中心、10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全部进行三轮督查,重点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功能发挥等情况。
该区注重督查结果运用,对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任务完成不达标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通过本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区、乡两级综治中心形成多项制度机制,相继出台《长治市上党区网格员管理办法》、区综治中心《确权责任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等,推动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得到很好发挥,助力全区平安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