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动态调整省外返(抵)并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为进一步提升精准防控水平,不断优化疫情防控举措,更好应对省外疫情输入风险,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太原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省外返(抵)并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动态调整如下:
一、所有省外返(抵)并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在交通场站(卡口)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三码查验(山西场所码、山西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酸检测、隔离转运等防疫措施。
二、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需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重点疫情地区(根据研判动态调整)旅居史的,实施“7+7+7”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2、3、5、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实施“7+3”管控措施,即7天居家或健康驿站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3、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对无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不再进行抗原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或在驻地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并在随后的2天中继续完成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解除健康监测。
六、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返(抵)并大学生,提供免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服务。
七、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需站外中转的,闭环转送至换乘车站;当天不能中转的,闭环转送至健康驿站或集中隔离场所。
八、在并期间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共同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来源:山西云媒体)
[编辑:赵孝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