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
2023年4月,在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上,山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围绕“枫桥式人民法院”创建工作如何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在审判工作中做深做实提出要求。
一年多来,山西各级法院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融入一线,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切入点,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在秋天这样一个多彩的季节,我们不妨开启一场踏秋之旅,走进这几家法庭,邂逅美丽“枫”景,感受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出的生机和活力!
“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大同市平城区法院新旺法庭调研,要求在“请进来”开展诉调对接基础上,把更多精力放到“走出去”,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
如何把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做深做细做实?
新旺法庭与街道矛调中心、16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调处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诉前调解工作规则》《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办法》等制度,打造出“老孟”“方姐”等一批金牌人民调解员。
新旺法庭干警们深入商铺开展普法宣传
2023年以来,新旺法庭诉前调解纠纷1904件,主动对接27个调解组织,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纠纷773件。
同时,新旺法庭主动延伸职能,与云中商贸城12个楼座110名管理人员建立微信工作群,搭建起了商圈内矛盾纠纷快速反映通道。
2023年,商贸城收到12315平台反馈投诉2516件,绝大多数纠纷在法官指导下及时化解,部分疑难复杂纠纷由法官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所有投诉纠纷全部在源头化解,无一件进入诉讼程序。
“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断家务事再释法理情,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如今,‘五先工作法’已成为广大干警的行动自觉。”
长治市潞州区法院马厂法庭是韩旭辉同志曾经战斗过17年的地方,也是“五先工作法”的发源地、主阵地。
马厂法庭的干警们现场勘察
马厂法庭坚持学在前、做表率,倾情打造“辉”字号品牌,推出“辉”管理、“辉”办案、“辉”调解、“辉”执行,将“五先工作法”灵活应用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山西某煤矿与上海某公司的合同纠纷已历时6年,马厂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实地走访了涉案建筑物,联系当时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查询当年类似施工工程报价,又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困难。
最终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山西某煤矿支付了上海某公司98万元施工费用。
“法官要俯下身子,多走访、多调查、多了解、多倾听、多交心。”
如今,马厂法庭的干警们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个案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五先工作法”。
“听说法院在咱们小区开庭呢,快去看看。”日前,马厂法庭在某小区巡回审理一起业主和物业的纠纷,百余名小区居民旁听了庭审。
马厂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经常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同时,组织干警们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将法律知识讲得通俗易懂,让老百姓能够听得明白,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助力马厂村巩固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成果。
“近年来,人民法庭不断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主动对接基层各单位组织,在群众的‘家门口’建成解纷服务网络。”
运城永济市法院蒲州法庭在杨马村、蒲州村设立“法官调解室”,在黄河农副产品购销点、柿子交易市场、香椿收购市场等产业链集中区域设立“诉讼服务站”,矛盾纠纷就地发现、调处、化解,真正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临汾市尧都区法院河西法庭分别在龙子祠泉水管站、晋临运汽贸公司设立“法官工作站”,干警们经常深入辖区种植专业合作社、汽贸公司、建材公司等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形成止讼、少讼、无讼的良好氛围。
如何把诉调对接的“调”继续向前延伸?
晋城市泽州县法院川底法庭构建起了村级调解员初调、“和事佬”调解室再调、法庭法官终调的分级调解机制,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川底法庭法官来到村民家中进行法治宣传
早在2018年,川底法庭在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成立“和事佬”调解工作室,不断延伸参与基层治理功能,形成了“‘和事佬’+法庭+N”运行模式,镇党委政府在川底法庭挂牌成立“川底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这些年,“和事佬”调解室知民情、解民忧,化解老百姓的烦心事,办好老百姓的身边事,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解忧杂货铺”。
泽州县大东沟镇的郭某因意外去世后,其妻王某改嫁外地,其子小山(化名)尚年幼。郭某的父亲是残疾人、母亲身患疾病,无法照顾孙子小山的生活和学习。
如今,一家人因为抚养、财产、继承等一系列纠纷闹得不可开交,小山也无奈辍学。
“和事佬”调解工作室受理这一纠纷后,认为当务之急要解决孩子的上学事宜。于是,法官先后走访学校、村委会、镇政府了解情况,积极联系教育部门,帮助小山在新学校顺利入学。
随后,法庭、调解工作室邀请检察、妇联、团委、教育、村委共同化解这一纠纷。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几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孩子跟随姥姥生活,财产、继承等纠纷也尘埃落定。
纠纷圆满调解后,法官、调解员还专门来到小山姥姥家探望,看到孩子脸上绽放出久违的笑容后,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今年以来,川底法庭又建立了网格员排查机制,将村级矛盾纠纷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发现纠纷由网格员在法庭指导下及时初调,更有利于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
“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这是治本之道,也是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
临汾市尧都区法院河西法庭地处尧都区经济发展重地河西工业区,全区三分之一的人口在这里汇集,二分之一的经济总量来自这里。
近年来,河西法庭深耕细作搭建“一室四站”工作平台,形成以法庭为联动核心,以村(社区)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网格员、道德协调员、法律帮扶员、心理咨询员为联络站的一体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在法治轨道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
河西法庭法官、调解员和村委会干部实地查看现场
何为“一室四站”?
“老梁工作室”——法庭“老梁们”深入辖区五镇两乡一办事处走村访户、“下乡巡诊”;
“综治联调站”——协同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员、联络员等,发挥对村规民约更为熟悉的优势,在前端化解纠纷;
“道德观察站”——邀请老党员、老英雄、老模范“三老”调解纠纷,以品德力量感化、指引当事人;
“法律帮扶站”——资深律师参与调解,为村民们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心理疏导站”——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因案而宜进行心理干预,开展心理疏导。
2020年以来,河西法庭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3016件,约50%的纠纷化解于诉前,在辖区创建了3个“无讼村”。
这一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覆盖领域广、涉及类型多,人民法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助力、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人民法庭+省医调委”联调联动;
“鉴定前置+专家陪审”提质增效;
“行业调解+司法确认”双重保障。
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中涧河法庭与山西省医调委实行诉调对接共建,打造“医调委工作微站”,妥善化解54起医疗纠纷。
中涧河法庭的法官、调解员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在赵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赵某认为医院草率诊断无流产风险且未尽照护义务,导致其出院后当晚流产,医院未依规做胎盘病理检测,存在重大过错,要求赔偿损失。
医院也认可自身存在责任,但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差距较大,一直未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依法委托山西省医调委进行调解。
考虑到赵某刚流产身心受到伤害,法官、医调委调解员、心理咨询专家一同前往赵某居住地,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街坊邻居了解情况,对赵某进行了心理疏导。
调解过程中,医调委积极引导双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医学专家作出医疗事故专家评估意见,法官、调解员做好双方沟通工作,从法律角度提出处理意见。
在各方努力下,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医院一次性向赵某赔偿3.66万元,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
大同市平城区法院新旺法庭受理全区道路交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针对此类纠纷呈现出案件数量大、鉴定周期长等特点,新旺法庭将鉴定环节由“诉中”移至“诉前”,引入35家机构参与评估鉴定,平均鉴定周期20天,通过“诉前鉴定+调解”模式,快速高效化解了一大批纠纷。
2023年10月以来,新旺法庭诉前鉴定道交、保险合同纠纷232件,成功调解152件。
“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体现的是‘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价值导向,回应的是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殷切期盼。”
“法庭不仅把我的纠纷解决了,还帮我当场拿到了钱。”好不容易拿到1万元桐树款的姚某高兴地说。
在审理姚某诉刘某支付拖欠桐树款1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时,姚某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刘某查找不到下落。
运城永济市法院蒲州法庭的法官通过走访村委会干部、邻居,终于找到了刘某,但他却对姚某起诉的事实矢口否认。
蒲州法庭巡回审理一起继承纠纷,当场调解、当场履行
案子仿佛走入“死胡同”,但法官并没有放弃,她多次与刘某耐心沟通、释法说理,最终刘某敞开心扉,承认了拖欠桐树款的事实,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刘某讲道,“法官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老百姓的态度感动了我,让我信服!”
之后,刘某还主动“请缨”担任“和事佬”,帮助法官调解其他纠纷。
在蒲州法庭,大家有一个共识——老百姓要的不是一纸法律文书,而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因此,法官在调解、审理的同时,通过回访、跟踪履行等举措,督促案件得到实质性了结,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执行和信访等衍生案件。
近年来,蒲州法庭案件调解率达73.59%,当庭履行率45%以上。其中,离婚案件调解率90%以上,当庭履行率85%以上,赡养、抚养类案件调解率达100%。
“不仅要注重个案的公正高效办理,而且要通过办案关注、研判,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
在审理张某芳与张某红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时,运城永济市法院蒲州法庭的法官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走访后发现,原、被告提供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且与实际地貌、原始档案不符。
为此,法庭通过与派出所、村委会、农经部门联动,一次性化解了原被告因相邻通行问题引发的4起纠纷。
案结事了后,蒲州法庭针对相关部门在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书时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辖区30余起土地纠纷全部在源头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3年12月,寒潮来袭,临汾市尧都区法院河西法庭受理了多起某供热公司诉居民拖欠供暖费的供热合同纠纷。
一方面供热公司提供服务后,收不到供热费,资金运转困难;另一方面部分居民反映室内供热温度低,双方矛盾难以调处。
河西法庭主动将矛盾化解阵地前移,邀请供热公司工作人员、镇政府和村委会干部、调解员一起走进用户家中,入户调查、测温、测量供热面积,分析温度不稳、管网改造等原因,核实相关证据。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河西法庭当场向供热公司提出对供热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尤其是改造末端用户管道的建议。
通过不懈努力,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供热合同纠纷150余起,帮助供热公司收回取暖费15万余元,供热公司免去了部分困难居民的滞纳金。
事后,供热公司采纳了法庭提出的建议,用户们反映的室内温度低等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山西法院将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契机,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目标,创优争先,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
到那时,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三晋大地,一片好“枫”景!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山西频道)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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