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迎着晨光出发,乘着夜色回家……有多少次,他们的身影出现在道路救援现场;有多少次,他们伸出的双手拉住了受困群众。连日来,看到多条救援、助困的消息,仿佛一股细细的暖流涌进我们的心里,温情倍增。他们只是一名名普通的交通警察,可是他们的肩头一边挑着责任,一边挑着温暖。
遇交通事故陷困境 救助基金二次援手
本报讯 3月9日,随着第二笔8万余元救助基金的顺利到账,罩在沁县定昌镇宁远道村王某家人心中的阴霾终于一扫而空。原来,王某遭遇交通事故,沁县交警大队民警及时助其家人申请社会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1月11日下午,王某林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沁县新漫线15km+200m处时,与王某骑着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王某重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王某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由于王某伤势严重,医院告知急需手术治疗,需要缴纳高额的医疗费,肇事方无力支付,而王某的家庭本不富裕,一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处理事故民警得知情况后,本着先治病救人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医院为伤者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启动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4万余元。
由于王某伤势严重,后期仍需继续治疗。于是,该大队民警再次与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联系,主动协助王某家属办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关事宜。
3月9日,当民警告知王某家属第二笔8万余元救助基金已经顺利到账时,王某家属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再三感谢民警的帮助。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伤势逐步好转。 (杜鹃)
巡逻途中遇事故 及时救助暖人心
本报讯 3月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辖区福兴街路段,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受伤。正在巡逻的执勤民警见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当时上午10时45分,该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福兴街路段时,发现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倒地受伤,过往车辆纷纷避让。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并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一边安抚伤者情绪等待救护车,一边有序疏导交通。待救护车赶到后,民警协助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抬上了救护车。由于民警处置得当,伤者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同时也保障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畅通。 (范维)
车辆突发火情 交警迅速处置
本报讯 “真是太感谢了民警同志!幸亏今天遇到了你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一位驾驶人激动地对民警连声道谢。原来,3月13日,一辆面包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襄垣县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处置,所幸未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
当日17时30分,一辆面包车在襄长快速路起点由西向东行驶时,车辆底盘突然蹿出了火苗,而驾驶人却浑然不知,情况十分紧急。此时,襄垣县交警大队南沟中队执勤民警恰巧巡逻至此,见状迅速上前喊话,引导着火面包车靠边停车,并将惊慌失措的驾驶人转移到安全地带。
由于当时车流量较大,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迅速分工,一边疏散围观群众,指挥车辆有序通行,一边用警车所载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几分钟后,火势被迅速扑灭,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刘鹤)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宋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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