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婷婷 报道:按照市委政协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日前,25名市政协委员被市政协委派为民主监督员,分组派驻到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5家首批受派市直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民主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功能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暂行办法》,对统筹开展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健全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进行安排部署。
开展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是市政协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创新实践,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深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市政协办在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改革任务重、涉及民生诉求多的5家市直单位作为首批受派单位。
针对5家受派单位工作特点,此次委派的25名民主监督员选择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热衷民主监督工作的市政协委员担任。在每个受派单位成立一个民主监督小组,由5名政协委员组成,设组长1名。民主监督员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公开听证等形式,对受派单位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为民办事,廉洁自律、行风建设,提案办理、政协意见建议采纳落实等方面进行民主监督,对民主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及时转化为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确保“监”在点子上、“督”到关键处。
市政协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同市委办、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的高效联动,全力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使民主监督工作成效真正转化为派驻单位推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有效“动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动力、凝聚合力。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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