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查看商户使用照明光源情况。
本报讯 记者狄媚婷报道:11月2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生鲜灯”使用情况专项督查。记者发现,随着“生鲜灯”的陆续关闭、拆除,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类等生鲜食品终于走出“滤镜”,回归“素颜”。
消费者对生鲜灯并不陌生,经“生鲜灯”照射下的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使真实品质难以辨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鲜灯”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是商超、菜市场、生鲜门店里常见的营销手段。例如,在日光灯下,猪肉显得干瘪、暗沉,切换到“生鲜灯”下则变得红润、鲜亮,但这一情况今后将被禁止,“生鲜灯”将退出历史舞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灯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督查组先后对金威超市、博源超市、美市多超市、新民农贸市场、潞卓市场、柏后便民市场等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查看了经营场所内猪肉、蔬菜、海产品、水果等使用的照明光源情况,通过直接观察灯具和比对自然光下产品颜色的方式,督促食品经营单位摈弃“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营造更加透明和公正的消费环境。
在督查工作中,督查人员向食品经营单位解读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进一步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行为;同时也向消费者科普“生鲜灯”的分辨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购买生鲜食品的辨别能力。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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