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创新创造,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市中院民三庭全省获表彰
本报讯记者郑学兵报道: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对2023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榜上有名,为我市唯一上榜的集体。
近年来,市中院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与协同保护机制,多措并举,努力探索多元解决知识产权相关诉讼纠纷与化解矛盾的路径,为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他们多次走访振东制药、高科华烨集团、正来制药公司等省市重点高新企业,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走访调研,提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连续三年发布司法保护白皮书,编发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评价指引与警示教育功能。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势互补、优化机制完善协调发展,市中院与吕梁中院共同打造双城保护协作机制;与长治高新区管委会联合设立示范基地,构建联席会议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上党中药材(平顺县)专业镇法官工作站,加大对地理标志和商标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涉诉企业维权提供便利化、专业化服务。
市中院还制定出台相关方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积极培养专家型知识产权审判法官队伍,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长治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219件,并于该年度全部审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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