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荣报道: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全省共6个地市入选,我市榜上有名。
按照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将聚焦五大重点任务,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完善再生水产输利用设施,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和场景,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确保到2026年取得积极成效,再生水利用率目前低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0个百分点;再生水利用率目前高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工作思路,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实施源头、末端全过程雨水利用设施建设,世纪春天、昶龙壹号院等19个源头分散雨水利用设施,以及漳泽湖东岸湿地等4处区域集中雨水收集设施投入使用,雨水广泛运用于工业生产、河道生态补水、公园绿地生态用水等,2023年再生水利用总量达 2805.26 万立方米,再生水回用率达34.38%。
聚焦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任务,我市将围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完善再生水供水系统,大力开展再生水厂及深度净化设施、泵站和管网、取水设施等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工程建设,到2026年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5%,为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改善城市水环境治理作出贡献。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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