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雪岗报道:日前,记者自市委深化省校合作办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出台《深化省校合作、建设“12大基地”考核办法》,推动全市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促进人才共享、互利共赢。
去年以来,我市突出“人才+项目”导向,着力构筑人才工作“四梁八柱”,不断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衔接。目前,已与省内外100多所高校达成近500项合作成果,12个深化省校合作项目入选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新动能。此次《考核办法》的出台,从考核内容上进行了细化,并创新了考核方式,加强了结果运用,探索建立起常态长效考核机制,将进一步推动深化省校合作、建设“12大基地”提质增效。
在考核对象上,《考核办法》将全市12个县区、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市直8个牵头单位、16个参加单位分为三个类别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内容聚焦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基地建设、项目落地、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宣传报道等7个方面,各县区设置27项、市直牵头单位设置18项、市直参加单位设置10项具体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基地建设目标,健全完善支持政策,强力推动深化省校合作协议、合作项目落地见效。
考核方式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由市委深化省校合作办牵头抓总,市直各牵头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台账,采取月督查、季通报、半年小结、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日常督促考核。年底组成专项考核组,按自查总结、综合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量化评分、结果评定等环节,对各县区、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为强化结果运用,深化省校合作、建设“12大基地”考核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单独奖惩,既坚持正向激励,又坚持从严问责,充分激发全市各级持续深化省校合作、建设“12大基地”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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