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桂滨报道:近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我省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于10月5日至10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报考点均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网上确认时间段为10月31日-11月5日,考生须在确认前查看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要求,提前准备好确认材料,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同时,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确保网上确认时能够按时提交有关核验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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