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本次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对长治市沁源县聪子峪乡新店上村无名沟进行回填,项目区建设规模11.8425hm2,主要建设内容:煤石填埋工程、挡护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植被恢复工程。
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神沟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同时于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政府网站及报纸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链接查询https://pan.baidu.com/s/1jygKsvbFR8Z7qNG-E11AGQ
提取码bw4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微信或者其他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部长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郭道镇棉上村
联系方式:13546155641
评价单位:山西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华夏广场24层
联系方式:18335537707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形式为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版,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当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纸质版。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本站)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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